针对近期我司收到上海滨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关于我司范围内可能存在未经授权使用瑞学迪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ChemDraw/ChemOfice系列软件的告知函,现声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我司相关规定,我司信息部门已排查并卸载该软件,若需要,请研发人员自行购买授权或使用替代软件。
经了解,国内有同类产品可作为替代,并对中国科研机构永久免费。
如个人使用未授权ChemDraw/ChemOffice系列软件,涉及相关法律责任追究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本人自行承担。
吉林中科研伸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